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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检说法】此“药”非彼“药”,理性减肥莫伤身
时间:2023-09-06  作者:王婉莹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例分享

犯罪嫌疑人赵某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在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向不具备资质的人员购买散装减肥胶囊后,通过网络渠道私自印制带有执行标准、批准文号国药准字等药品标识的包装盒用来包装减肥胶囊,利用微信朋友圈销售60余盒,获利10000余元。经检测,赵某所售减肥胶囊含西布曲明成分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全面审查证据后,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对赵某提起公诉。

西布曲明是什么

西布曲明能够抑制人的食欲,从而达到减肥效果,但对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早在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停止了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检察官提示

本案被告人赵某抓住减肥者的心理,不顾他人生命健康,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假药,该行为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触犯了法律底线。拒绝身材焦虑,科学健身减肥,购买药物类、保健类产品要到正规药店。对于朋友圈内的三无减肥药,切记不信不买不上当,科学锻炼身体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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